为加大保险和改善民生力度,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,现就做好2025年国度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5年1月1日起,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度助学贷款利钱予以免去,参照国度助学贷款贴息政策,免去的利钱由中央财政和处所财政别离承担。
二、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度助学贷款本金,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,可延期1年偿还,依照有关划定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,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,风险分类暂不下调。
三、国度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依照调整后的贷款铺排报送征信信息,已经报送的该当予以调整。
本通知未划定事项,依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。
财政部 教育部
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
2025年3月27日